为提高全县招商引资水平,推进经济转型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政策,沁水县结合实际出台了选商引资八条政策,为企业投资兴业营造了一流的营商环境。
一是在招商过程中,要注重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形成上下游配套完善的产业体系,实现集群式发展。有关单位班子成员牵头组建招商小分队,小分队一般不超过3人。
二是凡引进项目落地后,经审核认定可奖励引进项目的招商人员(包括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奖励标准:引进投资额完成1000万元至5000万元,奖励10万元;投资额完成5000万元至1亿元,奖励20万元;投资额完成1亿元至3亿元,奖励30万元;投资额完成3亿元至5亿元,奖励50万元;投资额完成5亿元以上,奖励100万元。
三是由沁水县发改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根据该县实际量身定制转型项目,纳入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储备库。项目按照产业类别、地域优势进行规划选址。劳动密集型企业优先选址在县城周边(即东至里必村、西至梁庄村、北至苏庄村),农业类企业优先选址在郑庄镇农业园区,工业类企业优先选址在经济技术开发区。
四是沁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建立招商引资项目绿色审批通道,实行项目负责制,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按照行业类别由县政府指定一个牵头领导、一个牵头部门、一个服务团队,全程服务,直至投产,实现企业办理审批手续“最多跑一次”。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
五是项目建设用地达到“五通一净地”标准,即通电通水通路通气通网,地面附着物赔偿到位,实现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可直接施工。对于引进劳动密集型项目,且地址在县城周边的,县平台公司将建设标准厂房供企业租赁。
六是税收县级留成部分第一年全额奖励企业,第二年奖励50%。对于引进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当企业投资总额完成50%以上后,县担保公司可为其进行融资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且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50%。
七是为引进的高素质企业人才提供拎包入住住房保障。企业团队中有博士或有研究机构的,在沁水工作期间,为其研究团队免费提供办公场所,博士人员提供60 m²住房,院士人员提供100 m²住房。
八是坚持内资与外资、国企与民企、本地企业与外地企业一样对待,均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