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记者 张利鹏 通讯员 王阳炜)为维护参保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沁水医保中心通过在暂停办证、延长复审、报销周期、门诊带药及服务保障上提供便利,尽可能减少全县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额疾病人群流动、聚集造成疫情感染的风险。
一、暂停门诊大额疾病申请受理,患者因延迟受理发生的合规费用,医保经办机构按原规定享受时限计算,给予追溯报销。
二、疫情期间,医保中心不再组织门诊大额疾病复审工作, 参保患者一律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三、疫情期间,城镇职工门诊大额疾病患者可暂缓到医疗机构集中办理诊疗卡和费用直接结算手续。患者仍可按原渠道享受待遇,即:由医疗机构医师开具门诊大额疾病专用处方,持处方到我市各定点医药机构购药,相关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在疫情过后给予报销。
四、疫情期间,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大额疾病医师可一次性为门诊大额疾病患者开具2至3个月的用药处方,临时取消“单张处方金额不得超过800元”的限制。
五、因故未在就医地直接结算住院费用的异地就医患者,在疫情期间尽量减少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相关住院费用在疫情结束后随来随报。
此外,医保中心窗口将按照国家对公共服务场所疫情防控要求,保护办事群众和工作人员的健康与安全,尽最大可能提供“不见面”服务,并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的医保服务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