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记者 张利鹏)自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沁水中村森林公安派出所不断加大巡逻宣传力度,开展辖区日常排查。近日获取到一条在张村乡郝家山上有人养有一头野生“小鹿”的信息,民警随即进行走访调查,得知“小鹿”是去年被狼狗所伤,后有鹿台山香岩寺达仪法师留养在郝家山观音院内。
2020年3月4日,沁水中村和历山派出所聘请历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业技术人员,对该野生动物进行了鉴定和检查,该“小鹿”实为狍子,俗称“山羊”,雄性,年龄一岁左右,系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保护野生动物,身体已完全康复,具备野外生存条件,适宜放生。为了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让野生动物回归大自然的家园,民警和达仪法师决定在郝家山森林里,对其就地放生,让它回归自然繁衍生息。
近年来,森林公安通过对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深入辖区不断宣传,极大增强了林区群众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意识,尤其是今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广大林区群众对于保护野生动物安宁、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的认识有了进一步提高,相信通过警民携手、联防联控,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越来越好,我们人类的家园越来越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