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网山西4月1日电 (记者 张利鹏)为进一步引导全市广大人民群众树立安全、环保、健康、文明祭祀理念,杜绝一切野外用火,坚决做好晋城市森林防火工作,晋城市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清明期间全面禁止野外祭祀用火 全面推动文明祭祀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4月1日上午,晋城市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决定》进行发布并答记者问。
该《决定》共九条,主要包括五方面内容:一是清明节期间全面禁止野外祭祀用火。二是转变传统祭扫观念,推进文明绿色殡葬、祭祀。三是将每年三月作为全市文明祭祀活动宣传月,广泛宣传文明祭祀理念,营造文明祭祀的社会氛围。四是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各级人大代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五是进一步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在清明节期间全面禁火中所承担的职责。
该《决定》条文虽然只有9条,但明确具体、内涵丰富、职责清晰,既明确了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又规范了公民、法人的社会行为;既防范火灾隐患,又推动文明祭祀。相信,随着《决定》的公布实施,必将进一步强化晋城市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推动文明祭祀行为的不断养成,进一步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助力文明城市的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