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网山西4月21日电 (记者 张利鹏)4月20日下午,晋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为了进一步促进消费回暖,晋城市在第一期发放1000万元电子消费券的基础上,再次发放2000万元电子消费券。从4月22日起,通过支付宝发放1500万元。消费者可从“晋来办”APP和支付宝首页专区入口进入,或在支付宝搜索“晋城”进入活动页面申领电子消费券。
此次活动由晋城市商务局、晋城市财政局、晋城市大数据应用局共同组织,由晋城市商务局、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晋城市云祥大数据科技运营有限公司签订三方合作协议具体实施。目的在于进一步增强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能,发挥消费基础性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此次消费券首轮发放金额为300万元,设置50元消费券卡包6万套,每套卡包含5张卡券,包括通用券3张,餐饮券1张,加油券1张,面额均为满40减10元券。领取和使用时间范围是4月22日9:00-4月28日24:00,先到先得。
需要注意的是,每轮发放每位消费者仅可申领1次电子消费券,领取的电子消费券仅限本轮活动使用。下一轮活动开始后,上轮领取未使用的电子消费券将自动失效。消费者每人每天在同一商家购物只能使用1张电子消费券。电子消费券可与商家优惠券叠加使用,优先使用商家优惠券。
根据多地发放消费券的情况来看,通过支付宝发放消费券对消费拉动作用明显。晋城通过支付宝发放消费券,可以借助阿里巴巴商业操作系统以及支付宝的实名认证技术、领先全球的风控能力,实现“一城一策、按需定制”、“灵活可调整”、“公平可追溯“。综合阿里巴巴经济体丰富的生态体系,消费券可实现线上发券、精准导流、线上线下多场景消费的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