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网山西10月21日电(记者 明文)为提高全市校服质量安全水平,落实校服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针对近期校服产品质量抽检的情况,结合当前校服生产企业存在的问题,晋城市市场监管局于10月21日上午,组织召开了“全市校服生产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行政约谈会”。市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和全市各县(市、区)9家校服生产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司丽芳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2019年校服监管工作问题清单的相关内容和2019-2020年对全市流通领域服装抽检的不合格企业名单。市市场监管局与企业分别签订了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告知书。
司丽芳指出,随着物质生活水平提高,统一着装上学成为普遍共识,与校服有关的各项工作也备受社会关注。为此,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大局意识,加强对校服企业的执法检查和校服质量的监督抽查。此次行政约谈,主要是督促校服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中履行五项义务: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登记注册,确保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具备规定的生产条件; 二是建立健全校服产品原、辅材料进货检查验收、生产加工及出厂检验等环节各项管理制度,确保校服产品质量安全;三是严格按照国家安全与质量的相关标准组织生产,要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 四是要严格按照供货合同条款履行义务,杜绝不合格校服流入校园。鼓励实行“双送检”和“明标识”制度,出厂时要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进校时可结合实际送检;五是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监管,积极协助开展各项执法检查,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行业管理,依法承担社会责任。
近期,晋城市市场监管局将在开展校服质量专项抽查的基础上,联合教育局开展中小学校园纺织品风险监测,进一步完善校服等产品管控措施,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