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晋城市政府办印发《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市、县(区)、街道(镇)、社区(行政村)四级联动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管理体系,确保到2023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35%,创建“定时定点定人督导”(以下简称“三定一督”),示范小区占比达到30%以上。
规范性分类投放方面,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单独分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公共场所及农贸市场按照方案要求合理配置投放容器配置,并由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责任主体负责本区域的投放容器配置。完善收运体系方面,根据需求改造现有生活垃圾收集站;新建餐厨垃圾转运站1座;新建其他垃圾中转站3座,改造现有其他垃圾中转站1座;投放管理责任人负责收集并归集至固定归集点,最后交至相应收运单位,或委托收运单位至分类投放点进行直接收运;收集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别垃圾分类收集生活垃圾,严禁将已分类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健全处置体系方面,以终端建设为核心,围绕生活垃圾资源化、无害化的目标,建立完善与分类相匹配的处置设施体系;加快垃圾焚烧终端及厨余垃圾终端处置设施建设,加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加强有害垃圾存储能力,提升大类垃圾的终端处置能力。
《方案》指出,2020年是部署启动阶段,要建立组织领导体系,制订相关办法、意见、规范等,市区建成区公共机构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城区要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2021年是深入推广阶段,城区要有4个街道(镇区)、泽州县要有1个镇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三定一督”小区占比分别达到10%以上。2022年是全面推广阶段,晋城市建成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城区、泽州县“三定一督”小区占比分别达到20%以上。2023年是基本建成阶段,市区建成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形成组织有力、政策完善、制度健全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分类管理体系;城区、泽州县“三定一督”小区占比分别达到30%以上。2024年至2025年是巩固提升阶段,进一步完善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巩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