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网山西11月3日电 (记者 明文)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大胆司机仍心存侥幸,近日,山西高速交警三支队八大队在查获一起由查缉布控系统报警的车辆逾期未检验的交通违法行为时,牵出一起“无证驾驶”案件。
10月16日,一辆牌号为晋EB60XX的小轿车沿晋运高速阳城方向行驶时,触发高速三支队八大队查缉布控系统预警,随后大队民警迅速出击布控查车,并在润城收费站成功将预警车辆拦截。
民警在告知驾驶员梁某其车辆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时,让其出示驾驶证,但梁某支支吾吾,在车内“上翻下搜”却不能出示机动车驾驶证,后又称其驾驶证放在其母家中。最终,经查询核实,梁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属于“无证驾驶”。
民警在对梁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后,对其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0元,对其机动车逾期未年检交通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共计罚款2200元。
高速交警提醒,无证驾驶人员未经过系统、合法的培训,往往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素质,如遇紧急情况,很容易惊慌失措、手忙脚乱,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一旦引发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切勿心怀侥幸害人害己,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