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网11月3日晋城电 (王引风 韩向萍) 近期,泽州县公安交警大队连续查处两起三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两位驾驶人将为自己的任性行为付出沉重代价。
10月13日晚,张某鹏无证酒后驾驶车牌号为晋ELK7**的小型轿车行驶至泽州县孟金路与北站路交又口附近路段时,被泽州县公安交警大队晋张路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对张某鹏进行血液检验,张某鹏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89.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经查:张某鹏于2013年6月9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晋城市公安交警支队二大队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2019年8月18日,张某鹏又因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山西省公安厅交管局高速三支队查获,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9月22日晚,张某军酒后驾驶车牌号为EZH2**的小型轿车行驶至泽州县川底镇和村附近路段时,被泽州县公安交警大队周村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对张某军进行血液检验,张某军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4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经查:2016年8月31日,张某军因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被晋城市公安交警支队三大队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被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2018年10月19日,张某军又因驾驶证被吊销期间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泽州县公安交警大队给予行政拘留10日、罚款4000元的处罚。
目前,两起案件仍在进一步处理中。饮酒驾驶违法,醉酒驾驶犯罪,两位驾驶人不知悔改,任性而为再三酒后驾驶,触碰法律底线,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严惩!
在此,泽州交警温馨提示: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旦被查处,公安信息平台会记录其违法行为,即使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或吊销后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此前的酒后驾驶违法信息也不会消除。营运车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会吊销驾驶证、非营运车辆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吊销驾驶证、三次饮酒驾驶机动车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处罚。
酒后驾车害人害己,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遵守交规,切勿心存侥幸,把酒驾当儿戏,拿生命开玩笑,以身试法,一再触碰法律底线,换来的只有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