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网12月31日晋城电 12月6日上午,晋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民警在巡逻至辖区顺安街路段时,发现一辆无牌的三轮车违法载人,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民警立即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发现,车辆驾驶人赵某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民警随即对驾驶员和乘坐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告知其无证驾驶无牌车辆上路行驶的安全隐患和三轮车违法载人的危害性,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人赵某某作出罚款600元、拘留3日的处罚。
大家常说交通安全无小事,违法载人危害多。驾驶机动车应当合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方能上路行驶。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抵制无牌、无证机动车违法载人的行为,努力营造安全、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