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网5月30日晋城电 近日,王某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沁水县龙港镇亿欣煤矿附近路段时,在停车等候结束起步时,将站在车辆驾驶室前的李某某撞倒后碾压,造成李某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李某某受伤严重随时都有生命危险。由于受伤人员抢救费用较高,远远超过交强险垫付限额,肇事司机王某某没有在短期时间内筹集抢救费用的经济能力。沁水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本着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在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告知李某某家属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并耐心向其讲解基金垫付的流程和申请相关手续,积极协调“绿色通道”救助医院及沁水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服务站,最终为李某某先后争取到救助基金24387.2元、49900元,帮助一家人渡过难关,为受伤人员争取了在最佳抢救时间,提供了有效保障,得到了当事人家属的一致好评,目前,经过治疗伤者已经脱离危险。
沁水交警大队温馨提示:车辆起步前,要认真观察车辆周围情况,确认安全后,系好安全带,方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