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网7月14日晋城电(记者 明文 通讯员 王引风)十年前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法院判处拘役两个月。时隔十年仍然心存侥幸,选择醉酒后开车上路,再次被查被罚。
2022年6月1日下午,晋某驾驶一辆红色无号牌建设牌二轮摩托车,沿马巴线由西向东行驶至泽州县巴公镇巴公一村园区路段时,遇到正在执勤的泽州公安交警大队晋高路中队民警。检查过程中,民警隐约闻到晋某身上散发出的阵阵酒气,存在酒后驾驶嫌疑,于是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57mg/100ml,晋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即民警把晋某带到了泽州县第二人民医院抽血送检,鉴定结果显示,晋某血液中乙醇成分含量为183.9mg/100ml,晋某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件办理过程中,民警发现10年前晋某就因醉驾和无证驾驶被查处过。2012年6月13日下午,晋某因醉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在龙司线巴公附近被泽州公安交警大队巴公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47mg/100ml,随后的血检报告显示晋某血液中乙醇成分含量为14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因此晋某被泽州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泽州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再考。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泽州公安交警提醒:当你握住方向盘,就担负有一份责任,酒驾不是儿戏,不要心存侥幸,让酒驾的悲剧再三重演。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牢记遵守交规,安全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