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网山西11月25日电(记者 明文 通讯员 常晋军)交通事故猛于虎,事故发生后,高额的救治费用对于经济困难的家庭无疑雪上加霜,为确保事故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泽州公安交警积极协助伤者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51253.33元。
10月19日18时50分许,刘某亮(持有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与事发时所驾驶车辆的车型不符)驾驶未悬挂号牌(车牌号为晋EE06**)、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宗申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沿大阳至周村线由北向南行驶至大周线11KM+835M路段时,将由东向西横过道路的行人庞某臭撞倒,造成庞某臭受伤及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伤者庞某臭被送到泽州县人民医院治疗,由于庞某臭家境不富裕,所需治疗费用又较多,为使庞某臭能够得以及时顺利的救治,泽州公安交警大队东沟中队民警为庞某臭开具了道路交通事故救助通知书,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为庞某臭垫付救助款51253.33元,使伤者及时得到救治,缓解了家庭压力。